据福建高院5月30日消息,2023年5月3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某某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同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数下致其死亡,清理清洗现场后潜逃。后吴谢宇编造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的事实,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人民币144万元用于个人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还购买了十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宣判后,吴谢宇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5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吴谢宇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吴谢宇因自己的错误认知产生杀母恶念,作案前精心预谋,准备作案工具,谋划杀人手段以及对作案现场的布置和清理,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作案后伪造谢某某笔迹制造谢某某存活的假象骗取亲友钱款,网购他人身份证件并毁坏随身手机卡以逃避侦查,将骗得的钱款用于挥霍,毫无认罪、悔罪之意。吴谢宇的行为严重挑战法律,违背伦理道德,践踏人类社会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综合全案证据,吴谢宇作案时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吴谢宇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资料图片)
二审审理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吴谢宇及其辩护律师各项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
吴谢宇出生于1994年10月7日。2010年,其父因肝癌去世。
2012年,吴谢宇被北京大学录取,就读于经济学院。
2015年,吴谢宇产生杀害其母亲谢天琴的念头,并网购刀具等作案工具。
吴谢宇 资料图
同年7月10日,吴谢宇在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某中学教职工宿舍的家中杀害谢天琴(殁年48岁)。7月31日,吴谢宇离开福州,之后谎称谢天琴陪同其前往美国交流学习,骗取亲友7人钱款共计144万元,并伪造辞职信向其母亲单位递交辞呈。
2016年2月5日,吴谢宇给舅舅发消息,称自己和母亲从美国回来,将于2月6日到达福建莆田高铁站,希望舅舅接母子俩回家过年。6日,其舅舅并未接到人,家中亲属产生怀疑并报案。14日,警方在谢天琴家中发现其尸体。
同年3月3日,警方经侦查认为吴谢宇有重大作案嫌疑,发出悬赏通告。随后,河南一台ATM机的监控抓拍到吴谢宇取款的身影。5月,河南商丘警方协助发布悬赏通告,称吴谢宇可能潜逃至河南。
监控摄像头拍到的吴谢宇
2019年4月21日,吴谢宇在重庆江北机场被抓,身上搜出了其通过网络购买的身份证,证实其3年多来一直在国内活动。
同年5月27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对吴谢宇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20年12月24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
2021年8月26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宣判后,吴谢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据媒体报道,2021年10月,吴谢宇先后在看守所给其舅舅、阿姨和案件中的诈骗受害者等人,写下多封亲笔信,每份信件都超过万字。在信件中,他花了较大篇幅表达了自己的忏悔,同时希望获取他们的原谅,争取“一个活着去赎罪的机会”。
2022年3月21日,福建高院认为,该案在二审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裁定“中止审理”。
2023年5月19日,此案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二审庭审中,围绕上诉人吴谢宇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法庭组织检辩双方对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参加该案二审的旁听人员向媒体描述,二审庭审中吴谢宇对于杀害母亲的行为供认不讳,提及母亲时多次哭泣,在最后陈述时他表示了忏悔,希望法庭能给其一条生路,活着赎罪。
此外,辩护人提出,吴谢宇的种种行为,有精神疾病的倾向,申请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而检方认为,吴谢宇预谋作案,逻辑清晰,完全有刑事能力,这些证据不足以证明吴谢宇存在精神疾病,没有做鉴定的必要。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福建高院、福州中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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