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随着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不断推进深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等理念不断建立。今年以来,全省公安环保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长效警务机制,像保护生命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公安力量。
——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省公安厅以“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主线,并会同省检察院、法院、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专项行动,依法严打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非法处置固废危废等污染环境犯罪以及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行为。今年以来,全省公安环保部门共侦破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70余起,打掉犯罪团伙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0余名。二是对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坚持全链条打击。案件侦办中,全省公安环保部门坚持大案牵引,围绕“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先后侦破了跨省特大废旧线路板污染环境案、盘锦“3.11”环境污染系列案件、辽阳“1.10”环境污染案、锦州“3.22”环境污染案等一批大要案件,有力斩断了地下黑色产业链条。三是有力打击危害水源地保护区安全违法犯罪。大伙房水源是辽宁省最重要的水源地,为近4000万群众提供饮用水,是辽宁人民的生命线。省公安厅创新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组织开展“碧水”保卫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内非法采矿、采沙、捕捞等犯罪行为,坚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水的绝对安全。今年以来,抚顺、本溪两地公安水源部门共办理危害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9起,刑事拘留3人,治安拘留12人,收缴了一批电鱼、盗鱼作案工具。
——不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防控。坚持统筹协调、整体防控,不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最大限度降低风险隐患,着力推动辽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显著提升。一是加大物防技防建设。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大力开展智慧公安、数据警务建设,与行政部门加强信息共享,推进大数据深度融合,形成了有效的技术手段,并根据目前的公共安全形势和违法犯罪特点,购置了暗管探测仪、气体数据检测仪、旋翼无人侦察机、固定翼无人巡航机等一大批专用设备,为打击犯罪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打造专业骨干建设。组建环保警察队伍,并从战线中筛选出了业务骨干,成立一支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突击队,用来侦办那些影响大、规模大、疑难复杂的污染环境案件,作为守护环境安全的尖刀力量。三是强化水源地保护区安全防范。强化重点部位安全防范,落实重点时期24小时专人看守措施,强化途径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移动污染源交通安全隐患,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截至目前,保护区内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零”发生,重点区域有影响突发事件“零”发生。
——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配合。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工作专业性强,涉及到物理、化学、生物、法律等多个学科,为提高违法犯罪打击效能,公安机关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卫生等部门在多方面进行紧密沟通,形成合力作用。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完善《辽宁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健全环境犯罪案件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法律监督、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同时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工作机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用千万双眼睛发现案件线索。这一整套措施的全力实施,取得了非常明显的防范震慑效果,确保了我省生态环境的安全。
下一步,辽宁公安将进一步强化环境安全保卫工作措施,继续发挥打击违法犯罪职能作用,为平安辽宁建设、美丽辽宁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威慑作用。以“昆仑”、“蓝天、碧水、净土”和“平安护航”专项行动为载体,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进一步提高法律威慑作用。深入组织开展“碧水”保卫战,对非法捕捞、垂钓、野浴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对在保护区内非法排污的行为坚决严查。二是切实加强风险防控,打造安全社会环境。深入做好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全面掌握环保、水源领域的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开展环保、水源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队伍应急处突能力。进一步加强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内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强化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夯实水源地安防体系,努力让我省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打击能力。紧贴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工作实战需求,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入组织开展队伍练兵工作,不断提升民警实战能力和单兵作战能力,着力提升公安机关发现、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果,在构建“大环保”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建设平安辽宁、美丽辽宁,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华商报记者 赵增宇
X 关闭
Copyright © 2015-2022 太平洋服装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22016495号-17 联系邮箱:93 96 74 66 9@qq.com